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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四进”活动受到省院通报表彰
作者:70 发布于:2015-03-17 10:23
图为:刘新年检察长陪同省院副检察长贺恒扬、市人大主任李少敏在送法进企业活动现场
为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进平安河南建设,2014年省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农村、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以下简称“四进”)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市检察机关根据省院的安排,积极部署,精心组织,截至2014年底,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已实现进校园、农村、企业、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0余场次,15万余人受到了法制教育。
图为:供电公司普法宣讲现场
活动期间,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部署,结合地区实际迅速成立了由刘新年检察长任组长的“四进”活动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四进”工作,制定下发了洛检文会[2014]6号、洛检文[2014]20号文件,确保了活动顺利实施。2014年7月9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配合省检察院在中信重工启动了全省检察机关“送法进企业”活动,市院法制宣讲团进行普法宣讲并让曾担任过企业负责人的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给全市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及财务、销售等管理人员以警示教育,效果突出。
去年,我市检察机关开展的“四进”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和普遍认可,省检察院也给予了充分肯定。2015年2月,省检察院豫检文诉一〔2015〕6号文件通报表彰,洛阳市人民检察院荣获“送法进企业”优秀组织单位,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周晓东、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唐韬涛、新安县人民检察院王静获得“优秀法制宣讲员”称号。